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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证
内容为“批准你俩为革命夫妻”的结婚证明书
时间:2010-07-29  来源: 浏览次数:  作者: 文字大小:    打印:打 印  

王曙津女士1955年结婚证明书


[图片说明]

沈阳市居民刘德平、王曙津1955年的内容为“批准你俩结为革命夫妇”的结婚证明书。它更像一个信函或公文。王曙津女士至今仍仍然保留着她结婚时同志们签名的粉色缎布。

[证书内容]

这是沈阳市居民刘德平、王曙津1955年的结婚证明书。证明书上内容为:刘德平、王曙津同志:,望在工作中互敬互爱,互相鼓励,互相帮助,共同进步,为人民革命事业奋斗到底。此致,敬礼。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军械部政委办公室。一九五六年六月廿日。

[状貌特征]

    这是一件特殊的结婚证明书,左右长14.9厘米,上下宽26.6厘米。是用普通白纸印制的,甚至没有一个名称或标题,开篇即正文,落款处盖有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军械部直属政治处之印”章。它更像一个信函或公文。

[证书研究]
  
    在以革命为主要内容、在回避爱情、注重政治的年代,这件结婚证明书的内容也有着深刻的时代烙印,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。“批准你俩结为革命夫妇,望在革命工作中互敬互爱,互相鼓励,互相帮助,共同进步,为人民革命事业奋斗到底”。虽然形式和内容简单,但足以证明了对两位革命同志“志同道合、永结连理”的美好祝福!  

[编者记述]
   
    王曙津今年75岁,家住沈阳市沈河区盛华苑社区。她1951年1月入伍,在湖南长沙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械学校学习,一年半后,分配到北京中央军委军械部当参谋,195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在北京中央军委军械部单位组织的一次男女队排球比赛活动中,和丈夫刘德平相识,刘德平当时是北京中央军委炮兵司令部组织处的参谋,俩人便开始了自由恋爱。

由于王曙津的祖父是地主出身,因此他们俩的婚事受到刘德平哥哥的反对。一年后,刘德平从朝鲜回到炮司后,托当时的单位领导多次找王曙津谈话,两人终于又重归与好。经过两年多的相处,两人终于在1956年6月20日到单位登记,并领到了这份《结婚证明书》。这是一份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军械部政委办公室出具、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军械部直属政治处印章的结婚证明。不难看出夫妇双方都是是现役军人。

1956年7月14日,两人在单位的食堂举办了简朴的婚礼,当时给在座的同志只发些糖果,主持人是单位的领导张银和邸安志,送给他们的纪念品是一本16开的影集和一份粉色缎布上同志们祝福的签名留念。

1973年10月丈夫刘德平因病去世,年仅49岁,王曙津只有41岁,身边留下3个年幼孩子,两男一女,从此,家庭的重担全落在她一个人身上。现在孩子们都很出息,很争气,两个男孩一个在某单位当经理,一个当厂长,女儿在中科院金属研究所做科研辅助工作。王曙津 1965年炮院转业后,一直在沈阳工业学院(现改为沈阳理工大学)作教师工作,1989年退休。

40多年过去了,她仍然保留着她的独特的结婚证明书、影集和结婚时同志们签名的粉色缎布,这不仅有战友的祝福,还有她对丈夫的思念,对昔日生活的深切怀念!